English

“大舜”号轮船主 获第一笔保险赔款

1999-12-05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上海12月4日电据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提供的消息,这家保险公司烟台分公司日前为“11·24”特大海难事故中沉没的“大舜”轮所载货物,向船主烟大轮渡公司预付了200万元赔款。这是海难事故发生后给付的第一笔保险赔款。

经查,沉没的“大舜”轮所载61辆汽车及车载货物,由船主统一向太保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险,总保额305万元。

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说,在预付首笔赔款后,太保公司正在继续参与海难善后工作。目前,打捞工作正在进行,一旦具体损失确定,太保公司还将及时赔付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